荆东亮律师
合伙人、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
荆东亮律师

荆东亮律师

合伙人、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

广东卓建(郑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 17年 执业证号:14101200910434152 18638251919

律师介绍


荆东亮,男,1982 年 10 月 29 日出生,河南郑州市人,2006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专业,本科学历。

2007 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9 年 9 月正式执业,现执业于广东卓建(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同时兼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荆东亮律师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曾在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法律援助案件中,自行承担费用开展会见、阅卷、沟通工作,案件最终被发回重审。执业期间多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等良好辩护结果,尤其擅长处理非法经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涉市场经营类刑事案件。

相关领域代表案例

1、张某某涉嫌诈骗,在侦查阶段委托后,多次会见了解案情,并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并向检察院提出不构成犯罪不应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最终该案以未批捕、不构成犯罪结案。

2、江苏省某县办理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申某某的辩护人后,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降低了涉案金额,为缓刑打下基础,并在检察院提出公益诉讼200余万赔偿的连带责任时,经过辩护,法院最终没有认定申某的连带责任,给当事人免除了巨额的赔偿责任,最终被判处缓刑。

3、浙江省杭州市某法院审理的韩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一审阶段担任韩某某的辩护人,在同案同级别的当事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下,积极辩护,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争取从轻处罚,最终争取到了比同案同级别当事人刑期低了六个月。

4、某法院审理的李某非法经营案,最终变更罪名成功,未按非法经营罪处理。

5、周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侦查阶段委托后,多次会见了解案情,并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并向检察院提出不构成犯罪不应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最终该案以未批捕周某,周某被取保候审。

6、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了解案情,并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院沟通涉案金额,经过第二次审计后,涉案金额大幅度降低,数罪并罚,最终争取量刑七个月,一审判决后,刑期折抵,当月被释放。


擅长领域

深耕刑事辩护,主攻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类案件,擅长沟通办案机关,成功实现变更罪名、降低涉案金额、不予批捕、缓刑等辩护结果,多起案件帮当事人取保、免除巨额赔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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