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东亮律师
合伙人、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

荆东亮律师:郑州市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权威代表

2026-10-23 0 次 本站

荆东亮,男,1982年10月29日出生,河南郑州市人。他于2006年7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自2009年9月开始执业。目前,荆东亮律师是广东卓建(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及刑事业务部主任,同时担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专业(行业领域)委员会之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专注刑事辩护,维护正义

自执业以来,荆东亮律师一直深耕于刑事辩护业务,在处理各种复杂案件时表现出色。他曾代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一起故意杀人案,在二审阶段作为法律援助律师,自掏费用进行会见、阅卷和沟通,最终该案被发回重审。此外,他还成功为多名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罪名的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代表性案例

张某某涉嫌诈骗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荆东亮律师多次会见了解案情,并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向检察院提出不构成犯罪不应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最终该案以未批捕、不构成犯罪结案。


江苏省某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申某某的辩护人,通过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降低了涉案金额,为缓刑打下基础。面对检察院提出的200余万赔偿连带责任公益诉讼请求,经过有效辩护,法院最终没有认定申某的连带责任,为当事人免除了巨额赔偿责任,并判处缓刑。


浙江省杭州市韩某涉嫌诈骗罪案:在一审阶段担任韩某某的辩护人,在同案同级别当事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下,荆东亮律师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争取到了比同案同级别当事人更低的刑期。


李某非法经营案:通过努力变更了罪名,避免了按非法经营罪处理的结果。


周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荆东亮律师多次会见了解案情,并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向检察院提出不构成犯罪不应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最终使得周某被取保候审。


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在接受委托后,荆东亮律师多次会见了解案情,并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院沟通涉案金额,经过第二次审计后,涉案金额大幅度降低,数罪并罚,最终争取量刑七个月,一审判决后,刑期折抵,当月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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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值得信赖

荆东亮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最大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复杂的经济犯罪还是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荆东亮律师都能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寻求荆东亮律师的帮助。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将为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帮助您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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