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东亮律师
合伙人、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

郑州市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律师荆东亮,深耕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0-30 0 次 本站

近年来,随着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案件逐渐成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高频类型。此类案件往往涉及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认定、涉案金额的核算、主观明知的判断等复杂问题,对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在郑州,广东卓建(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荆东亮律师,正是长期深耕这一领域的实务型律师之一。

从法学专业到刑事辩护一线

荆东亮律师1982年10月出生于河南郑州,2006年7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专业,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9月正式执业。十余年的执业经历中,他始终将刑事辩护作为核心业务方向,现同时担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专业(行业领域)委员会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在同事和当事人的印象中,荆东亮律师办案风格以严谨细致著称。他曾在一件故意杀人案二审阶段担任法律援助律师,自行承担费用进行会见、阅卷和沟通,最终该案被发回重审。这一经历也从侧面反映出其对案件的投入程度。

聚焦非法经营与假冒伪劣产品案件

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类犯罪,在实践中常与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秩序监管等领域交织。荆东亮律师在这一方向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辩护经验。

在其办理的一起江苏省某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荆东亮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申某某的辩护人。他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推动涉案金额认定趋于合理,为后续缓刑适用打下基础。针对检察院提出的公益诉讼200余万元赔偿连带责任主张,他围绕责任构成展开辩护,法院最终未认定申某某的连带责任,当事人免于巨额赔偿,并被判处缓刑。

另一起李某非法经营案中,荆东亮律师通过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最终实现罪名变更,当事人未按非法经营罪处理。周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他在侦查阶段多次会见了解案情,与侦查机关保持沟通,并向检察院提出不构成犯罪、不应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最终周某未被批捕并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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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类型刑事案件中的实务积累

除上述领域外,荆东亮律师在诈骗、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件中也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中,他在侦查阶段介入,经多次会见和与侦查机关沟通,向检察院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该案以未批捕、不构成犯罪结案。浙江杭州某法院审理的韩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同案同级别当事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下,他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争取从轻处罚,最终刑期比同案同级别当事人低六个月。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他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涉案金额与检察院沟通,经第二次审计后金额大幅降低,数罪并罚最终争取到七个月量刑,判决后刑期折抵,当事人当月释放。

此外,还有大量案件通过其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或不起诉结果。

严谨办案背后的专业逻辑

非法经营与假冒伪劣产品类案件,往往涉及大量账目、流水、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涉案金额的认定直接关系量刑档次。荆东亮律师在办案中注重从证据链条入手,逐项核对事实,同时重视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时机与方式,在法定程序内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空间。这种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思路,也使其在当事人群体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口碑。

对于面临此类刑事风险的当事人而言,尽早获得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厘清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往往对案件走向具有重要意义。荆东亮律师及其团队将继续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提供务实、严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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